不僅僅是海口電單俠交通違法行為
將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國內有許多地方電動車違法
也會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來看看有哪些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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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記者從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新修改的《沈陽市道路車輛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3月1日正式施行。《辦法》對新出現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及相應處理規定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其中包括電動自行車、共享單車等交通工具的通行規范及相關交通違法行為的罰則。
河南省會鄭州市自即日起打響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戰,官方29日通報稱,在聯合執法的基礎上,交通違法信息將納入到個人征信系統,對交通失信行為進行懲戒。
同時,將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綜治項目,免費為市民電動車安裝防盜車牌,預防打擊盜竊電動自行車違法犯罪行為。對消費者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3年。期滿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南昌交警創新推出“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學習考試系統”,下周一開始,一旦違法被抓,除了要進行路面執勤,還要現場進行考試。考試不通過,直接罰!如一年內有三次違法記錄,違法人的身份信息將錄入個人征信系統!
除了對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之外,5月1日起,太原市交警支隊將結合正在開展的文明交通綜合治理工作,對道路行駛的電動系行車及其他非機動車通行秩序加大整治力度,對(騎行人員)駕駛時接打電話、占用機動車道、闖紅燈、逆行、超速、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進行查處。
違法行為發生后,需要到銀行繳納罰款,拒不繳納還會影響個人征信。這種處罰方式增加了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違法成本,從而也加大了對非機動車的約束力度。
責任編輯:李明珠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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