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黑榜:海南聯創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海南文忠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海南省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廣西桂林地建建設有限公司、中太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編者按
誠信是社會美德,是每個公民乃至企業主體應當遵循的優良品質。著力誠信建設,塑造誠信海南體系,也是為海南提升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開設《誠信紅黑榜》專欄,宣傳海南各領域推出的各項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法規;展示守信個人與企業,以及其享有的諸多信用權益;曝光失信個人與企業事例,讓“不誠實,不守諾”的情況得到來自社會公眾的審視。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5月18日消息(記者 易帆)為進一步規范海南建筑市場,加大公開曝光力度,省住建廳近日下發《關于集中公布一批建筑市場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的通報》。據了解,通報分兩部分。
一、給予行政處罰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1年11月2日,省住建廳工作人員在對海南聯創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開展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出具的報告編號為112AQ1602002100023的電線電纜檢驗報告檢測數據與檢測原始數據無法對應,有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嫌疑。經查,電線電纜檢驗報告中外徑的檢驗結果為3.2mm,但是報告所對應的原始記錄中外徑的檢測數據一欄空白,沒有檢測數據。海南聯創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及工作人員均無法提供該試驗的外徑檢測的證明。根據《房屋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技術管理規程》(GB50618-2011)中檢測管理要求,未經檢測就出具的檢測報告應判定為虛假檢測報告。因此,省住建廳認定海南聯創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依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2022年1月14日省住建廳對海南聯創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上述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30000元罰款。同時,根據《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及信用主體誠信評分標準(試行)》行為代碼JC-C02-04第一款之規定,給予海南聯創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記企業不良行為一次,扣除企業誠信分4分,有效期為3年。同時,依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對海南聯創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林峰處3000元罰款;對海南聯創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總經理鄭儒亮處3000元罰款。
案例二:2022年1月7日,省住建廳在對海南文忠檢測中心有限公司開展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出具的報告編號為047AP2204192100023的鋼結構涂層厚度檢驗報告無法提供原始記錄,不符合相關檢測規范,存在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嫌疑。經查,海南文忠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沒有該試驗所需的自有的儀器設備,無法提供檢驗報告對應的原始記錄,且負責該份報告試驗的檢測員無法還原試驗過程。根據《房屋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技術管理規程》(GB50618-2011)中檢測管理要求,判定海南文忠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該份鋼結構涂層厚度檢驗報告為虛假檢測報告,該公司存在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依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3月10日省住建廳對海南文忠檢測中心有限公司上述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30000元罰款。同時,根據《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及信用主體誠信評分標準(試行)》行為代碼JC-C02-04第一款之規定,給予海南文忠檢測中心有限公司記企業不良行為一次,扣除企業誠信分4分,有效期為3年。依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對海南文忠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永毅處3000元罰款,對海南文忠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檢測員陳少貴處3000元罰款。
二、追溯給予不良行為記錄的典型案例
案例三:2022年3月,根據省紀委監委移交的有關問題線索,省住建廳在對海南省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間承建海南醫學院全科技能培訓中心項目施工過程核查中發現:時任該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柯景清作為海南醫學院全科技能培訓中心項目的項目經理,只參與項目成本管控,實際是交由項目副經理史敬作為項目負責人進行項目管理工作。柯景清作為項目經理,在崗履職時間不滿足工程已施工時間80%的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行為代碼SG-C02-20第三款、JZS-C02-15第2款之規定,2022年4 月18日,省住建廳給予海南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記企業不良行為一次,扣除企業誠信分3分,有效期為1年;給予項目經理柯景清記個人不良行為一次,扣除從業人員個人誠信分2分,有效期為6個月。
案例四:2022年3月,根據省紀委監委移交的有關問題線索,省住建廳在對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2012年至2013年間承建的海南醫學院體育館項目核查中發現:作為時任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負責生產的副總經理兼海南醫學院體育館項目的項目經理的王偉,主要精力放在公司層面的工作,兩到三周去一次項目現場,且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作為項目經理的王偉在崗履職時間不滿足工程已施工時間80%的相關要求,并缺席四分之一以上工地例會。根據《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行為代碼SG-C02-20第3款和第4款、JZS-C02-15第2款和第3款之規定,鑒于“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通過改制將資質平移到“海南第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第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續項目的責任義務,2022年4月25日,省住建廳給予海南第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記企業不良行為一次,扣除企業誠信分3分,有效期為1年;項目經理王偉記個人不良行為一次,扣除從業人員個人誠信分2分,有效期為6個月。
案例五:2022年3月,根據省紀委監委移交的有關問題線索,省住建廳在對廣西桂林地建建設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間承建海南醫學院研究生綜合樓項目市場行為進行核查中發現:廣西桂林地建建設有限公司作為海南醫學院研究生綜合樓項目施工總包單位,未履行對勞務分包的管理責任,致使項目勞務分包管理混亂。省住建廳詢問約談了廣西桂林地建建設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負責人以及海南醫學院研究生綜合樓項目關鍵崗位人員。根據《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行為代碼SG-C02-26第一款之規定,2022年4月18日,省住建廳給予廣西桂林地建建設有限公司記企業不良行為一次,扣除企業誠信分2分,有效期為6個月。
案例六:2022年3月,根據省紀委監委移交的有關問題線索,省住建廳在對中太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13年至2015年間承建海南醫學院第五期學生公寓項目市場行為進行核查中發現:該公司作為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存在涉嫌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又不能提供任何相關證明材料,且拒不配合主管部門調查詢問,情節嚴重。根據《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行為代碼SG-C01-08之規定,2022年4月18日,省住建廳將中太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記入黑名單,有效期為1年。
通報強調,各級住建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營造公平公正建筑市場環境。要督促企業依法依規開展業務,加強履約管理,并充分發揮信息化、大數據對監管的支撐作用,實現監管數據可比對、過程可追溯、問題可監測,促進我省建筑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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