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石碌1月5日電 (記者林書喜 通訊員林小映)海南日報記者近日從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了解到,2019年12月底,該院順利執結一件黨政機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在該院執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被執行人昌江某局將全部案款73.1萬元一次性繳納至法院執行賬戶,法院收到案款后第一時間發放給申請執行人,案件圓滿執結。
2017年1月4日,重慶某公司與昌江某局就昌江一家生態循環示范園總體規劃一事簽訂了合同書。合同簽訂后,重慶某公司依約開展調研工作,完成編制初稿,并向昌江某局匯報。合同約定編制項目價款為80萬元,分3次付款。后因規劃調整等原因,昌江某局未支付合同款項。
案件經法院審理,依法判決被告昌江某局向原告重慶某公司支付合同價款72萬元。昌江某局不服一審判決,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省二中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生效后,昌江某局仍未按照判決履行法律義務,重慶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支付合同價款及訴訟費共73.1萬元。
2019年9月27日,執行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法院進行調解,雙方均表示愿意協商和解,但是被執行人昌江某局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了目前經費支出方面存在一定困難,需要時間向縣政府匯報和籌集案款。經多次溝通協調,以及向縣政府報告案件執行情況,2019年12月25日,被執行人將全部執行案款一次性轉到法院執行賬戶,隨后法院將案款發放給申請執行人。
近年來,特別是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開展以來,昌江法院積極主動向昌江縣委、縣政府匯報執行工作,得到了大力支持和肯定。昌江縣委、縣政府對涉及政府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高度重視,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帶頭化解政府欠債問題。伴隨著這起涉黨政機關案件的執結,昌江法院目前所立案的所有涉黨政機關案件已全部清除,切實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和公平正義。
原標題:昌江法院執結一起涉黨政機關案件
責任編輯:曾令瑾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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