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6時許,北京市朝陽區民航總醫院發生一起患者家屬傷醫事件,該院急診科副主任醫師楊文在正常診療中,遭到一位患者家屬的惡性傷害,致頸部嚴重損傷。最終不幸離世。
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經依法審查,對在北京市朝陽區民航總醫院急診科搶救室內行兇的犯罪嫌疑人孫文斌,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
在民航總醫院看到急診大廳一側設置了楊文醫生的悼念場所。(圖片來源:中新網)
不少市民自發地送來鮮花憑吊。(圖片來源:央視)
新華微評:嚴懲暴力傷醫,捍衛生命尊嚴
暴力傷醫,侵害醫護人員生命安全,更是對社會良知和法治的踐踏。由于種種原因,醫患之間難免存在一些分歧乃至矛盾,但任何問題都不能成為對醫生施暴的“理由”。依法嚴懲行兇者,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保障醫護人員安全,維護醫療場所正常秩序,既是在保護醫生群體合法權益,也是在捍衛社會公共利益。
人民日報客戶端:對暴力傷醫“零容忍” 還白衣天使應有尊嚴
醫生被傷害,并非孤例,一起又一起的悲劇告訴世人,必須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維護醫務人員的執業安全。原因再簡單不過:守護醫生的生命權就是守護患者的生命權,守護一方安寧的診療臺就是守護患者的健康權。
著名肝膽外科專家吳孟超說:“我是一個醫生,我想背著每一個病人過河。”“背著病人過河”,正是廣大醫生共同守望的價值坐標,醫生應該受到尊重,而不是被侮辱,更不能缺乏安全保障。
怎樣才能為醫務人員營造安全穩定的執業環境?如何才能確保醫務人員的人格尊嚴和生命安全不受侵犯?
今天,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明確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在具體落實過程中,則需要全社會從行動上真正尊重醫務人員,多關心和理解醫生。
正如國家衛健委今天再度回應所強調的,“這個事件不是所謂的醫療糾紛問題,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用暴力威脅醫務人員安全,用傷害實現個人訴求,這種極端做法,是任何社會都不能容忍的。
當下,各種各樣的醫患糾紛問題確實值得關注,也需要投入各種力量盡快解決。但是,對“醫患糾紛”與“刑事犯罪”必須有充分的厘清,在全社會形成對暴力傷醫事件零容忍的共識,守護法治與文明的底線。(秦川)
光明時評客戶端:暴力傷醫必須嚴懲
暴力傷醫現象的頻仍,或許已經讓不少人生出了無力感,但無力不代表可以麻木。根據今年3月最高檢發布的數據,去年檢察機關就暴力傷醫、聚眾擾醫等犯罪,共起訴了3202人,盡管同比下降了29%,但絕對數量依然不低,且這還只是明確上升到司法軌道的案件。就此來說,我們固然不能渲染和放大醫患沖突,但在治理端,也不能低估其發生概率——醫生的職業環境、安全保障,確實仍有待提高。
事實上,針對醫患矛盾事件的處置,這些年從國家到地方都出臺了相關措施。比如,早在2013年,國家衛計委和公安部就印發《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要求通過人防、物防、技防三級防護體系來構建“平安醫院”;201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等5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明確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定罪量刑標準。當然,可以繼續追問醫院的一些安全防護措施是否有做到位,對相關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又是否窮盡了司法努力。但是,暴力傷醫作為醫患沖突的一種極端情形,其化解必然需要回歸到醫患關系的改善上來。
影響醫患關系的因素很多,比如宏觀上,當“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患者群體積壓的情緒和不滿,很容易施加到第一線的醫務工作者身上。從這個角度看,醫生群體同樣是不完善醫療服務的受害者。而從微觀上來說,醫院及相關部門是不是把處理醫療糾紛、醫患矛盾放在了突出位置?去年10月開始生效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的領導、協調,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療風險管理,完善醫療風險的識別、評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檢查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隱患。這些規定說明,即便是從直接防范醫療糾紛升級的角度,避免醫生與患者之間的直接沖突,地方政府和醫療機構都有不少工作需要做,遠遠不是增強醫院安保這么簡單。
從改善醫療服務體驗,減少醫患之間的摩擦角度而言,除了“看病難、看病貴”的根本性問題需要繼續求解,優化醫務工作者的薪酬考核體系,讓更多醫生能夠更從容地面對患者的需求,同樣很有必要。應該看到,在目前的大環境下,醫療資源的相對緊張和分布失衡,增加了患者焦慮,讓醫生超負荷工作成為常態。這些都給醫患關系增加了更多“緊張”因素,從而加大了極端情形出現的概率。要化解這些問題,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只有明確了問題到底在哪,才能真正對癥下藥,而不是止于“頭疼醫頭”。
必須重申,暴力傷醫,沒有任何正當性可言,更不值得同情。可要真正化解醫患關系的緊張,從源頭減少醫患關系中的暴力因子,還是得持續為醫療資源供給和服務做加法,為構建新型的互信、互利的醫患關系提供必要條件。(朱昌俊)
檢察日報:暴力傷醫事件頻發 醫院安保亟待升級
醫院等醫療機構,向社會提供公共醫療服務,屬于開放性的公共場所,應該不存在異議。不能因為醫院納入了事業單位序列,就否定其公共場所的屬性。在醫院里,人員來往頻繁,身份關系復雜。特別是,醫生與患者零距離接觸,稍有不慎醫患之間就可能會發生摩擦,輕則產生醫療糾紛,重則引發暴力事件。可見,醫院不僅是公共場所,而且是安全風險較高的公共場所。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對公共場所界定為: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其他公共場所,醫院不在其列。以至于,醫院僅屬于內部安保單位,治安防范能力比較脆弱,一旦發生暴力事件,很難得到公安機關的及時處置,嚴重威脅著醫患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無論是從維護正常醫療服務秩序,保障醫生安全和患者權益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維護公共安全的大格局考量,將醫院納入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范圍,顯得刻不容緩。
換言之,暴力傷醫事件頻發,亟須醫院安保升級。事實上,盡管將醫院納入治安管理,目前尚未通過立法明確,但一些地方已經開始進行探索和實踐,醫院引入了公安力量,配備了專職警察和保安,并配置了系列安保器械。比如,東莞市出臺規定,醫院保衛室可配鋼叉、催淚劑等攻擊性裝備對付醫鬧。特別是,醫療衛生及公安部門多次發文重申,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當下,暴力傷醫事件頻發。因此,將醫院納入治安管理,不能滿足于有關部門的文件要求和口頭重申,更不能止于一些地方的“自選動作”。應將醫院等醫療機構,列入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界定的公共場所,依法進行治安管理。同時,制定醫療機構治安管理條例等法規,將醫院等醫療機構列為特殊行業,進行重點盯防,對于暴力傷醫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堅決、快速予以處置和打擊。(張西流)
濟南日報:暴力傷醫真的只是“安保問題”嗎?
看起來是醫患問題,說到底,還是行業積弊的顯影。這些年,醫務工作者的技能更高了、服務意識更強了、對話平臺更多了,暴力傷醫的背后,恐怕早已超越“技術和態度”而成為信息與期望的原罪。去年有篇爆款文章,題目是《70年醫患關系主要矛盾的發展史》。文中有個觀點可謂醍醐灌頂:“中國醫療的主要問題已經不再是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而是隨著人民生活的改善,人民對疾病了解不充分,對醫務人員有著過高要求和醫務人員無法滿足其要求的矛盾。”資源在增加、水平在進步,但如果剛需在“跑偏”,醫務工作者可能難免還要成為另一種矛盾與糾葛的“替罪羊”。
一遇到暴力傷醫就拷問“安保問題”,這是個非常淺顯而懶惰的邏輯。因為純粹安防上的“加法”,既擋不住凌厲的暴力,亦護佑不了醫生的安全。讓民眾更了解醫務工作的“客觀性”和“有限性”,少些天花亂墜的“神醫神話”宣傳,讓患者及家屬對醫療救護有更科學而實際的認知,或許,這也是對醫患關系最好的安撫。(鄧海建)
工人日報:暴力傷醫造成的撕裂,沒人能獨善其身
這起暴力傷醫致死案件尚在調查中,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是傷醫、殺醫的借口。“醫生在救你家屬的命,你卻要了醫生的命!”網友的跟帖戳中很多人的淚點,大家為逝去的醫生感到心痛和哀傷。
近年來,暴力傷醫事件不時發生,造成了若干醫護人員傷亡的慘劇。其中,有“一言不合”“一時激憤”的原因,有“排隊2小時看病5分鐘”的患者焦慮心理,有患者及家屬對醫學力量的不現實期待等,這些都可能引發口角甚至暴力行徑。同時,也有異地就醫政策不夠完善、過度檢查等加重看病難、看病貴的因素摻雜其中。種種因素最終導致的醫患之間的信任裂痕,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一大痛點。
事實上,不少人對暴力傷醫事件所造成的顯在或潛在的惡劣后果,并沒有清醒認識。除了被傷害的醫護工作者本人之外,暴力傷醫事件嚴重傷害著醫護人員這個群體的職業安全與尊嚴。接二連三的傷醫事件,讓很多醫護人員整日膽戰心驚、草木皆兵,不少醫院專門配備大量安保人員,這無疑也增加了醫院的經營成本。
還有,一些醫生選擇轉行,一些醫生選擇“明哲保身”的工作方式,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情況下不再收治病人,或選擇最保守的治療方法來規避麻煩。長此以往,醫護工作者不敢創新,不敢嘗試新技術、新手段,將給醫學事業的發展帶來多少潛在的損失和隱患?
不僅如此,暴力傷醫事件屢發也在傷害著醫學教育事業的未來,將影響未來醫護群體的數量和結構。“不讓我的孩子學醫從醫!”網友的跟帖是氣憤之語,但近年來醫學院對高考考生的吸引力在下降,這一定程度上意味著這個行業的未來令人擔憂。如果醫生成為高危職業,從業者減少,未來醫護人才缺口進一步變大,那么我們找誰看病?找誰救命?
不妨琢磨一道簡單的算術題:據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各類醫生缺口少則十幾萬,多則二三十萬,如全科醫生缺口達18萬人,麻醉醫生缺口達33萬人。那么,每少一個醫生,就等于又多了成千上萬病患得不到及時診治。這“成千上萬”中,很有可能就包括你我。
暴力傷醫造成的信任撕裂,導致醫療生態的惡性循環。置身其中,誰能獨善其身?
為保護醫務工作者,早在2013年,原國家衛計委和公安部聯合發文,要求采取措施預防和減少發生在醫院的惡性涉醫事件。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發出了《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刑法修正案(九)》也將“醫鬧”入刑。
緩解醫患緊張局面,需要我們共同行動。而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信任是至關重要的橋梁。多一些信任,少一點戒備——疾病面前,我們必須認清,只有醫生才是最專業、最可靠的力量,醫生與患者永遠都應該是一個戰壕中并肩作戰的“戰友”。(吳迪)
光明日報客戶端:傷醫頻發原因復雜,不能只靠嚴懲
需要重視的是,惡性傷醫事件多具備一些相同的特點,其中最明顯的一點是發生在門診,且以急診科等重點科室最常見。看急診的人來源十分復雜,因打架斗毆和醉酒等原因來院看病者不在少數,這部分患者和家屬情緒往往十分激動,有時甚至處于非理性狀態,人在沖動可能會不計后果,“零容忍”的震懾力不起作用,傷醫事件就容易發生。
對于這部分傷醫行為,單純加大打擊力度的效果有限,是否需要對他們事先進行情緒與風險評估,以便提前采取針對性防范措施,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對于急診室里情緒激動或處于非理性狀態的人,若能采取增加防范人手、強制醒酒、限制陪護人數等舉措,或能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另一個特點是,重病患者尤其是絕癥患者也容易傷醫。從心理層面來看,一名時日不多或處于極度痛苦狀態的人,就可能不太在乎懲戒。假如其是非觀與榮辱感喪失,那么,傷醫之后引起的社會關注,反而可能為其所向往,懲戒效果也會因其身體狀況而大打折扣,在此背景之下,傷醫的“零容忍”力度,同樣可能喪失震懾力。
對于這部分患者,醫生的細心診療不可或缺,但親人的陪伴、基層熟人醫生的關心和幫助等,則更容易為他們解開心結。并且,醫患之外的力量在診療過程中介入,還能發揮緩沖作用,減少醫患直接沖突的機會。關心和陪伴這部分患者,也能起到防范傷醫事件的作用。
還要看到,部分患者或家屬之所以傷醫,是因為他們不認可醫生的診療效果,甚至認為,醫生的診療是導致病情惡化的主要原因,若如此,懷疑或怨恨就可能轉化成傷醫沖動。醫患之間認知上的沖突,往往會存在較長時間,當這類沖突發展到一定程度后,提前介入預防就很有必要。
每一起惡性傷醫事件,對醫患關系產生的撕裂、對醫務人員心理造成的負面影響,都會存續很久。譴責和嚴懲傷醫者理所應當,但只要“零容忍”不能轉化成“零發生”,個案的教訓就難以產生普遍的教育意義。從這個角度看,類似傷醫事件一旦發生,在嚴懲的同時,推出更多配套措施,打通“零容忍”和“零發生”之間的通道,方能為融洽醫患關系持續營造良好氛圍。(羅志華)
醫院也不斷地收到來自匿名人士給在職醫生們送來的奶茶、水果等零食,表達崇敬和關愛。
新京報:嚴防暴力傷醫:填補制度與現實間的真空
一方面,我們固然不應渲染和夸大醫患之間的“對立”,但另一方面也決不能低估醫護工作者所可能面臨的風險。目前制度層面,不管是部門規章,還是立法——無論是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明確將“醫鬧”入刑,還是去年28個部門聯合簽署備忘錄,將“醫鬧”納入失信懲戒,抑或是此次立法禁止“醫鬧”,對于防范“醫鬧”、暴力傷醫,公共態度已經非常明確。但在態度上的重視、制度上的完善,與有效的現實保護之間,還明顯有待填補的真空。
誠如這次事件發生后,有業內人士稱,醫院需強化必要的安保力量配置,但并不是說“布滿保安和警察的醫院就是理想的醫院”。此外,醫院和醫生也要提高職業性的風險防范意識,如要懂得識別“高風險病患”,在加強必要溝通的同時,也對相關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以預防風險;再比如,從大數據分析看,急診科是傷醫事件發生幾率相對最高的科室,對此應有針對性的保護舉措。諸如此類,或許是更為具象和務實的防范之道。
醫患矛盾雜糅著多重社會關系和問題,其根治需要時間。但是,讓醫務工作者免于暴力傷害,一刻也不容怠慢,與此相關的所有重視、價值伸張以及制度完善,都應盡快轉化為實實在在的保護落地。(任然)
齊魯晚報:應對傷醫殺醫要避免“見慣不怪”
暴力傷醫、殺醫事件頻頻發生的結果是,媒體和公眾對這類事件越來越麻木。有人甚至表示“高興”“殺得好”,這種現象無疑是不正常的,傷及了許多把“救死扶傷”作為職業理想的醫療工作者和學生的心。楊某去世后,有不少人在社交平臺表示考慮要“改行”“重新考慮自己的選擇”“不會讓自己孩子學醫”。長此以往,勢必會影響到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暴力傷醫、殺醫事件不應成為社會的頑疾。在楊某被襲后,一些知名醫療自媒體人提出醫院應當在公共醫療場所實行安檢。誠然,實施安檢將會大大降低暴力傷害的等級,但對緩解醫患之間的矛盾并沒有太多用處。畢竟,安檢只能查出刀具,但是不能阻礙拳頭。此外,這種“嚴陣以待”的戒備與防范,還有可能刺激到患者,并引發對立情緒。
所謂解鈴還須系鈴人,防范暴力傷醫事件還需要從消解醫患矛盾入手。需要看到,大部分醫患矛盾是基于雙方信息不對稱引起的,鑒于此,化解醫患矛盾的關鍵就要建立和完善醫患雙方的信任基礎,對于醫療糾紛的當事人,給予一個更多醫療信息獲取的渠道,讓這些患者有更多機會了解病情的實際情況。同時,需要給醫患雙方一個心理疏導的渠道,讓雙方可以平心靜氣地進行交流。
當然,醫療安全是一個系統的工程,不能僅僅靠醫院獨立完成,相關部門也要對每一次暴力傷醫殺醫行為重視起來,不能“見多不怪”、麻木不仁。一方面,要盡快查清真相,對案件中的最新進展要及時公布,讓關愛醫護人員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另一方面,要認真分析這些年暴力傷醫事件的原因,從中找到醫患沖突的爆點,是醫療體制上的原因就改革體制,是醫療資源不均衡的問題就調控資源,從根源上排除對醫護人員的潛在威脅。
總之,醫患之間的關系不應該是對立的。患者罹患疾病,醫生幫助患者,雙方應當是同一條戰壕的戰友,而不是互相仇視的敵人。(朱文龍)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新華網客戶端、檢察日報、齊魯晚報、新京報網、工人日報、光明日報客戶端、濟南日報(文章稍有刪減)
責任編輯:韓慧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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