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報1人遇難1人受傷,再報7人遇難13人受傷,實際傷亡數字卻是13人遇難13人受傷——在湖南瀏陽市碧溪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發生的爆炸事故處置過程中,企業負責人伙同少數公職人員謊報、瞞報事故信息,甚至做出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的惡劣行徑,社會影響極壞。
瀏陽市煙花廠爆炸事故現場
據23日晚公布的初步調查結果,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職。湖南省紀委監委、公安廳成立的專案組,仍在深入調查這起事故及謊報、瞞報行為。
【安全面前無僥幸,“捂蓋子”躲不過東窗事發】
事發后,企業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伙同事發地有關公職人員謊報、瞞報事故信息。如此操作別有目的:根據規定,7人死亡屬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由設區市調查;13人死亡則是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由省政府調查,且需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如此這般訂立攻守同盟,瞞報、謊報傷亡人數,幻想“捂住蓋子”、逃避調查,藉此推脫責任。然而,紙始終包不住火,重大事故上掩耳盜鈴自作聰明,東窗事發必有期,涉事者必將付出慘重代價。
對瞞報事故信息,法律規定明確,《刑法修正案(六)》還設立了“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近年來,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中的關鍵信息發布已較為精確、透明、及時,類似瀏陽這樣的瞞報事件算是相當少見。
瞞報事件說明,在一些地方和行業,“捂蓋子”的僥幸心理和治理思維依然頑固存在。針對安全生產漏洞,一些干部平時疏于管理,出了事就想“甩鍋”欺上瞞下,毫無 “忠誠”“老實”可言。要根除這種不良風氣,鏟除瞞報事故信息的空間,真正為勞動者建立起安全生產保障機制,顯然任重道遠。
安全面前無僥幸,“捂蓋子”只會適得其反。時至今日,哪還有什么事故捂得住,哪還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空間?“安全生產的弦時刻不能松,監管部門的眼睛時刻不能閉”,修補安全生產監督鏈條上的各種漏洞,才能真正避免瞞報事件再次出現。(人民日報客戶端 李思輝)
【煙花廠爆炸瞞報,要深挖帶血的“數字游戲”之根!】
謊報、瞞報事故的丑陋之處正在于此:把“財路”和“官運”看得比人民的生命安全更重!
安全不是靠欺瞞就能“營造”出來的,捂蓋子只會把問題越捂越大。俗話說,亡羊補牢為時未晚,發生了生產安全事故,本應以此為戒警鐘長鳴,卻偏偏有人把個人利益和人民安全放在天平兩端去衡量。欺瞞之下,有針對性的補救和整改措施難以及時到位,從這個角度看,這無異于放任悲劇再次發生,是對人民群眾利益的極大漠視。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利益才有社會的穩定、國家的長治久安。發展特色產業,振興地方經濟,歸根到底是為了讓人民過上更好的日子,而忽視生產安全、謊報生產事故,顯然與一切為了人民的初衷背道而馳。
對于企業來說,發生事故后,坦誠面對,認真整改,承擔起應負的責任,尚有東山再起的余地;對于負有監管責任的公職人員來說,實事求是,痛定思痛,方有彌補損失造福一方的可能。為一己私利,心存僥幸,最終只能面臨更加嚴厲的懲戒。
誰也不要高估自己維持假象的能力,更不要低估謊言被揭穿后的懲罰力度。
從12月5日當地“核定7人死亡、13人受傷”到湖南省政府提級調查、湖南省紀委監委和公安廳成立專案組,再到23日應急管理部通報“當地隱瞞死亡人數,性質惡劣”,時間也不過僅僅過去了兩周半。
對于欺上瞞下、弄虛作假,法律的態度一貫而堅決,那就是——零容忍。
在刑法上,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國家工作人員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涉嫌玩忽職守罪。無論如何,法律的邏輯總是清晰直白:誰漠視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誰就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隨著案件偵辦的不斷推進,揭開了造假的皮,同時也要深挖“數字游戲”的根。
謊報死亡人數,玩帶血的“數字游戲”,無疑是形式主義的極端表現。用數字說話,本來是幫助人們看清大千世界最令人信服的方式,更是破除形式主義的一柄利器,可卻有一些人卻歪嘴和尚念經,不務實業,總想著在數字上?;ㄕ?、動手腳,“用形式主義反對形式主義”,把實事求是四個大字拋在腦后。
透過數字看到的是責任是落實,更是真實的民心民意;透過數字看到的是政績是作風,更是當前的形勢和問題。以數字判斷實情的方法論沒有錯,錯的只有在數據上造假的人。
在歷史的十字路口,中國正處于發展的緊要關頭,改革進入深水區,社會矛盾交織、風險隱患增加,中國前進的每一步都基于真實可信的數據來判斷自身所處的位置。誰大搞形式主義在數字上造假,混淆人們對國情社情民情的認識,誰就是歷史的罪人、人民的罪人。
湖南瀏陽煙花廠爆炸事故謊報、瞞報事件令人警醒,也為心存僥幸、試圖造假的人敲響警鐘——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微信公號 長安君)
【謊報瞞報事故,法紀不容!】
這起謊報瞞報事件暴露出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監督失靈、少數干部法紀觀念淡薄等問題值得我們深刻反思。
在災難事故處置中,準確的傷亡數字和人員信息,不僅牽動社會敏感神經,而且對及時、有效、科學地救援非常重要。正因為如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事故定級、報告、調查、處理、追責均有詳細規定。在這起謊報瞞報事件中,事發企業負責人伙同少數公職人員,不惜鋌而走險,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企圖瞞天過海,無非是想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此逃避處罰和追責。
在信息傳播如此便捷迅速的網絡時代,竟然還有人敢謊報瞞報事故傷亡數字,其目無法紀、肆無忌憚令人震驚。究其原因,在于一些企業一味追逐私利,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于少數公職人員對法紀、對百姓、對生命缺乏敬畏,只想著頭上的“烏紗帽”,卻置黨紀國法于不顧,置百姓生命財產于不顧,置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于不顧,在大是大非和群眾利益面前不講黨性原則,導致嚴重后果。
謊報瞞報性質惡劣,教訓十分深刻。要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認真吸取教訓,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認真排查和清除各類安全隱患,引導企業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應以此為案例警示教育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安全觀、責任觀和政績觀,壓實工作責任,在落“細”抓“實”上狠下功夫,改進完善災難事故處置核查制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新華社 辛識平)
【“捂蓋子”是次生事故】
當地對死亡人數嚴重虛報,甚至與家屬搶尸體,目的就是為了通過“捂蓋子”來減輕“罪責”。涉事企業與當地官員虛報事故傷亡人數,會影響對事故的調查,從而就可能帶來“次生事故”;而因為死傷人數虛報,不少死傷者就可能難以獲得應得的政府補貼的喪葬費、撫恤金,此舉就會對死者家屬及傷者帶來“次生傷害”。
此次瀏陽市“12·4”重大事故,暴露了當地煙花爆竹行業存在的多重問題。正如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指出的:“一證多廠”、分包轉包等突出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一些企業存在以出口為名生產不符合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超標違禁產品行為,煙花爆竹出口環節監管存在漏洞;地方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力量存在弱化現象,安全監管工作不落實、執法寬松軟問題突出。
現在事故真實情況已經被揭開,相關責任人也將依法依規受到懲治,需要當地能夠真正吸取教訓,并“堵住”暴露出的問題,讓煙花爆竹行業能夠規范有序發展。而此次煙花廠爆炸事故,也給其他地方敲響了警鐘,要能引以為戒,紙終究包不住火,不要有“捂蓋子”的僥幸心理,更要守土有責,防患于未然,這也就更沒有“滅火”“捂蓋子”的必要了。(北京青年報 戴先任)
引以為戒!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微信公號、新華社、北京青年報(略有刪節)
責任編輯:韓慧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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