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交網絡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家長會在朋友圈發布跟孩子有關的消息,被稱為“曬娃”。
有人覺得在朋友圈“曬娃”能夠記錄孩子成長點滴,但有人擔心會產生安全問題,曬娃也需征得孩子的同意。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0名受訪家長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8.3%的受訪家長會在朋友圈“曬娃”。
73.5%的家長認為“曬娃”需要事先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71.2%的家長認為“曬娃”會泄露孩子隱私。
桂聲網評:“曬娃”是個技術活 征得孩子同意僅是第一步
不管出于什么動機,“分享日常”“記錄孩子成長”也好,抑或單純“炫耀孩子成績”,也不論“曬娃”在客觀上存在諸如“泄露孩子隱私”“暴露孩子行蹤”等多重風險,依然有高達78.3%的家長坦承會在朋友圈“曬娃”是不爭的事實,家長們都是成年人,這些道理并非不懂,但絕少有人能完全壓抑和控制住自己“曬娃”的沖動。而且,人們生活在網絡信息時代,隨著90、00后陸續登上人生舞臺,越來越多的人加入“曬娃”行列幾乎是一種必然。
既然“曬娃”已然不可避免,那么我們與其再反復糾結“要不要曬”,倒不如本著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原則,綜合探討一下“怎么曬”的問題。較之“給孩子帶來壓力”“傷害自尊”以及“不利孩子樹立信息保護意識”等“曬娃”的副作用,相信多數家長最擔心的還是孩子的人身安全問題。將孩子照片、姓名、主要活動軌跡等發布到網上,會不會給別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機?互聯網上魚龍混雜,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雖則人神共憤卻客觀存在,細思極恐。
由此可見,“曬娃”看似令人輕松愉悅,其實后臺操作是個技術活,而非僅僅止步于“需征得孩子同意”這么簡單。孩子年幼,但人格上與大人平等,大人“曬”之前征詢孩子意見,這當然是應該遵循的最基本內容(雖然并不完全適用于所有年齡段的孩子)。除此而外,家長們至少還需要在以下三個方面做出改進。一則,內容上要“適合”,當曬的則曬,而關乎孩子學習、生活的敏感隱私部分,則不宜和盤托出“毫無保留”、不做任何處理;二則,數量上要適量,是不是越多、越“豐富”、越頻繁越好?不盡然,過多過濫的“曬”,不僅讓孩子過于信息“透明”,也容易對他人的網絡空間帶來干擾。三則,渠道、方式及擴散方式上要適度。微信、QQ群等網絡社交工具其實都提供了相應的設置工具,應酌情使用。
孩子是未來是希望,是家庭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家長們“曬娃”雖勢不可擋,但至少我們可以選擇健康合理的方式來取舍和呈現,這既是為人父母者的一種權利,更是必須盡到的責任和義務,望眾家長三思而后行。(陳科峰)
光明網:“曬娃”需征孩子同意,欣慰之中有隱憂
如今,隨著社交網絡的圈子化和智能技術的普及,微信、QQ、抖音等社交工具被廣泛使用,隨手拍下所見所聞發在朋友圈等社交平臺上與所有人共同分享,已成為一種個人習慣、社交文化和圈子現象。從調查的情況看,家長“曬娃”有多種動機,除了分享日常生活狀態,記錄孩子成長過程,還有出于炫耀心態等因素。很多家長熱衷于將孩子的一舉一動都曬在網上,意在自我陪伴孩子不斷成長的同時,也能分享給其他人作見證。
不過,無論基于何種動機,家長們“隨心一曬”更多是基于一種習慣,并沒有真正考慮到“曬娃”所造成的后果。而我們必須考慮到的是,網上隨意“曬娃”很可能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孩子的隱私權理應得到尊重與保護,家長們若沒有征求孩子的意見,就不應該把孩子的信息發布在網上。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超過七成的家長認為,“曬娃”需要事先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說明其內心還有基于對權利的尊重。但是,依然有近八成的家長會在朋友圈“曬娃”,這說明還有很多家長并不注重孩子的基本權利,或者下意識地不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權利個體。
同時,隨意曬娃很可能暴露孩子個人的行蹤,給不法分子違法犯罪創造條件,這也是網上隨意“曬娃”內藏的隱患。某電視臺曾經做過這樣的實驗:趁父母不在孩子身邊,利用從父母朋友圈得知的真實信息進行誘拐,其結果不言而喻。現實中,這樣的拐騙案例也很多。多數騙子與受騙者素不相識,卻能準確說出孩子和家長名字并拿出照片。當孩子名字、生日、幼兒園及常去的地方等信息都被暴露之后,騙子拐騙成功可謂是舉手之勞。巴克萊銀行(Barclays)也警告稱:“曬娃”將在未來十年后,讓三分之二的年輕人面臨身份欺詐,每年造成6.67億英鎊損失,到2030年每年將產生740萬起身份欺詐事件。
看似輕描淡寫的“曬娃”舉動,或許在某天會將孩子推向深淵,這應成為每個家長的頭腦中的潛意識,并讓他們時刻注意和收斂自己的行為。然而,現實情況并不樂觀。盡管“曬娃”存在如此巨大的安全隱患,但調查的結果顯示,依然有近八成的家長會在朋友圈“曬娃”,說明真正預防風險發生的家長僅占少數。
令人不解的是,意識到應征求意見和認識到會泄露隱私的家長占了絕大多數,但依然有更高比例的家長選擇“曬娃”。兩者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反差,說明家長沒有將認識轉化為行動,更沒有完全尊重孩子的意愿,同時不排除過度自信和盲目樂觀。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很多孩子太小,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意識以及作出判斷的能力;另一方面,所謂征求意見只是家長對外的說辭,長期的家長制作風下,既沒有這樣的傳統也沒有培植出這樣的文化,尊重與保護只是基于家長的一廂情愿。
家長是否成熟,監護人是否合格,不但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實現健康合理地“曬娃”,需要對家長開展安全風險和權利教育,讓教育者和監護人真正懂得防控風險與尊重權利,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唐 偉)
【四川在線】曬娃征求娃同意:這不只是尊重
在社交網絡剛興起的時候,恐怕沒多少人會意識到,曬娃需要征求孩子的同意。實際上,在過去不少家長眼中,孩子的就是自己的,朋友圈“曬娃”是家長的權力。然而,在孩子身上尋求存在感,對孩子來說未免不公平。曬娃先征得孩子同意,挺好。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孩子也不例外。研究表明,幼兒在兩周歲左右就會產生“客體我”的自我意識,美丑觀的萌發可能更早。家長拍照曬娃,孩子也希望自己在朋友圈中“美美噠”。如果將孩子不認可的“丑照”發在網上,孩子的自尊心難免受到傷害。
試問,假如朋友未經我們同意,將我們的照片發到網上,我們會高興嗎?肖像權也是保護自我的一種權利,未經本人同意,隨便公開他人的照片,如同背后說閑話一般是對他人的冒犯。作為家長,不能拿“孩子還小,沒有意識”作為借口,孩子終究是要長大的。
感情是相互的,父母親子之間也不例外。教育不需要家長的“居高臨下”,需要的是家長能當孩子的朋友。家長曬娃征求孩子的同意,讓孩子感受到平等對待的關系,有利于親子間的交流。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尊重,能讓孩子進一步感受到愛的關懷。
同時,隨著網絡安全環境日趨復雜,來自朋友圈安全威脅不容小覷。我們無法知道,朋友圈中曬出的照片會不會被用于不法的目的。孩子青少年時期的個人信息保護尤為重要。曬娃之前征求孩子的同意,至少能培養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莫讓網絡威脅毒害孩子。
不可否認,孩子有漂亮、聰明、努力的一面,家長是十分驕傲的。然而,自己驕傲不一定需要彰顯出來。曬娃是讓自己家的孩子成為,其他家長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難免會引發朋友圈的焦慮和矛盾。孩子喜歡低調,就不要讓孩子高調,這不是“害不害羞”的問題,而是“理不理解”的問題。
實際上,控制住自己的曬娃欲望,也是避免成為“中國式家長”的一種成長。家長和孩子之間的關系既是融洽的也是微妙的。朋友圈曬照是網絡時代的一種普遍性的社會行為,今天我們沒有意識到曬娃需要征求孩子同意,明天我們也不會意識到衣食住行需要征求孩子的同意。孩子的獨立自主的意識會被削弱,我們就會成為孩子眼中的中國式家長,這對孩子的成長對家庭關系來說,沒有好處。
調查中,有73.5%的家長認為“曬娃”需要事先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這是好趨勢。然而,我們還得關注剩下的26.5%的家長是如何看到同樣的問題。征求孩子的同意應成為絕大多數人共識,主動傳播正能量,每一個家長都有自己的社會義務。(作者:嚴奇 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
文章來源:光明網、天府評論、中國青年報、桂聲網評(稍有刪減)
責任編輯:韓慧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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