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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三亞8月7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子榕)購房入住10多年不僅辦不了房產證,還面臨著被清退搬離家園的可能。近日,有網友在南海網“問政海南·找領導”欄目上反映,他們所購買居住的三亞泰林公寓目前困境重重——自2003年左右購房后,開發商就再沒正常出現過,業主無法辦理房產證。如今,房屋年久失修無人管理,接手開發商還將業主們告上法庭,要求歸還房屋使用權。法院判決,業主敗訴,只能騰退搬離公寓。
一手開發商無故失蹤 購房十多年無法辦證
泰林公寓外觀。 南海網記者 劉子榕 攝
泰林公寓位于三亞市迎賓路147號,是一棟建于上世紀90年代的7層住宅樓。日前,南海網記者來到泰林公寓看到,米黃色的外墻懸掛著一些舊電線和老舊空調外機,窗戶大都緊閉。公寓樓內,墻壁斑駁多處發霉,水泥質地的樓梯和搖搖晃晃的鐵質扶手顯得破舊不堪。
據了解,海南國華工貿發展公司(以下簡稱“國華公司”)與海南省三亞市實業開發公司(以下簡稱“三亞實業公司”)于1993年4月21日簽訂合同,合作開發月川路旁D型兩棟(七層)7607平方米及C型一棟(十二層)9564平方米住宅樓,同年5月12日又以類似條件簽訂B棟工程,并綜合命名為“泰林公寓”。
泰林公寓某單元一樓樓梯口。 南海網記者 劉子榕 攝
2000年,該項目因資金問題被三亞市政府列入半拉子工程并限期重新開工,國華公司遂與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以下簡稱“三建海南公司”)合作,繼續開發泰林公寓項目,并在三亞質監部門驗收合格后進行優惠價銷售。
“當時泰林公寓一樓售樓處,懸掛招牌敲鑼打鼓,看起來很是熱鬧和正規”,當時看中了三亞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和實惠的房價,來自東北的李女士決定在此定居。 2003年6月16日,她在泰林公寓購買了一套房。據她回憶,當時泰林公寓的位置在三亞算是偏僻,但售價實惠,只要800元/平方米,她很動心。
泰林公寓樓梯。 南海網記者 劉子榕 攝
業主們向南海網記者介紹,泰林公寓2001年開始銷售,兩年間,陸陸續續有70余戶業主在這里買了房。他們與開發商三建海南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上寫明,房屋交付使用時,業主向開發商交付總購房款的百分之五十,余下的百分之五十將在辦理好房產證后付清,交房日期為2002年12月31日。
收房并正式入住后,業主們開始了在泰林公寓十余年的穩定生活。但是,由于開發商無故失蹤,業主遲遲無法辦理房產證,這成了他們的心結。
權益紛爭 公寓所有權多次轉讓
業主與開放商簽訂的購房合同。 南海網記者 劉子榕 攝
使用十多年后,泰林公寓逐漸老化,樓頂開裂、管道漏水、房屋漏雨,“刮風下雨時,房屋漏雨就成了家常便飯,每次都要準備好幾個盆來接雨水,住得很不踏實。”李女士擔憂不已。業主孫先生說,他們也多方尋找開發商,想了解為何遲遲不能辦理房產證,但實在找不到,而且流程復雜,耗費了太多精力物力,就耽擱了下來了。
但讓業主們意想不到的是,他們面臨的不僅是房屋老化,無法辦證的問題,他們還有可能被清退搬離住了十多年的家園。
據了解,2000年左右泰林公寓項目開發結束后,因利益分配問題,三建海南公司將國華公司及其下屬的三亞泰林實業公司(簡稱泰林公司)、三亞實業公司訴至法院。
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確定泰林公寓前樓部分房產被作為抵押,償還三建海南公司的投資款。2002年1月,因國華公司不能清償銀行貸款,海口中院查封了泰林公寓部分房產,后將該債權轉讓給海南昌茂房地產開發公司(簡稱昌茂公司)。
據了解,在該查封房產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情況下,三建海南公司明知自己對涉案房屋沒有所有權,還與泰林公寓業主群體簽訂購房合同,將涉案房屋出售給70余戶業主,其行為屬于無權處分。
2011年9月6日,海南金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金河公司)與國華公司、昌茂公司三方簽訂《轉讓協議書》,國華公司將其與三亞實業公司簽訂的《聯合開發月川片區工程合同》項目整體轉讓給金河公司,昌茂公司申請法院解封了泰林公寓項目,亦將權益轉讓給金河公司。
據業主鄭女士提供的法院判決書顯示,2017年1月,金河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三亞中院確認三方協議有效,金河公司據此取得泰林公寓項目權益所有權。
自此,在業主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泰林公寓項目的權益所有權進行了幾番轉移,這是業主們一直未能合法取得房產證的重要原因。
接手開發商起訴業主 要求騰退返還房屋
南海網記者日前在泰林公寓走訪時也發現,B單元門前張貼著一張來自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的公告,落款日期為2019年7月18日。公告稱,被執行人業主蔣女士應將房屋騰退并返還給金河公司,若被執行人未予履行,將對該房屋進行強制清場。 南海網記者 劉子榕 攝
之后發生的事情,更是讓業主驚愕不已。2017年,金河公司將部分業主告上法庭,要求業主騰退泰林公寓的房屋,并返還給金河公司。
2017年,業主鄭女士成為被告之一。 據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瓊0271民初6487號顯示,法院審理認為,業主鄭女士2003年的購房行為不構成善意取得,也未取得涉案房屋的合法權益,其占有涉案房屋無法律依據,認定金河公司取得涉案房產權益合法有效。
對此,業主們開始四處奔波,希望能維護自己的權益。2018年2月13日,他們收到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給出回復。回復稱,經核實,泰林公寓項目土地登記在三亞市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名下,未辦理銷售許可證,項目土地存在司法糾紛,建議業主盡快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南海網記者日前在泰林公寓走訪時也發現,B單元門前張貼著一張來自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的公告,落款日期為2019年7月18日。公告稱,被執行人業主蔣女士應將房屋騰退并返還給金河公司,若被執行人未予履行,將對該房屋進行強制清場。
7月25日上午,十余名身穿制服的法院工作人員來到泰林公寓,對業主鄭女士的房屋進行強制清場。此前,業主蔣女士已與金河公司達成和解,獲得部分賠償。 業主供圖
2019年7月25日上午,南海網記者收到一名業主發來的短信。短信中的畫面顯示,十余名身穿制服的法院工作人員來到泰林公寓,對業主鄭女士的房屋進行強制清場。此前,業主蔣女士已與金河公司達成和解,獲得部分賠償。
目前,已被收回房屋的鄭女士居住在東北老家的親戚家中。蔣女士也暫居孩子家里。
泰林公寓數十戶業主將何去何從,后續情況南海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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