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7月3日消息(南海網首席記者 姜飛)近日,一則“購房者欲跳海維權”的新聞引人關注,同時也引起相關部門重視,海口多部門聯合啟動對涉事企業涉嫌違規銷售立案調查。7月3日上午,海口的王先生向南海網反映,他購買南國威尼斯城五期羅馬園三期一處房屋時,雖然交了定金和認購書,但是到交房時間由于房價上漲,開發商以各種理由拒絕為其辦理網簽。
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就開始售房
2017年1月5日,王先生在海口市瓊山區云龍鎮南國威尼斯城售樓部與開發商海南南國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國置業公司)簽訂了購買南國威尼斯城五期羅馬園三期21棟A606室的購房合同,并支付現金5萬元。
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王先生在開盤之日(暫定2017年5月1日)起,3日內以開盤價按照交籌順序挑選所認籌樓棟剩余房源的優先權。認購書約定,王先生所購買的商品房總購房款為676111元,87折銷售折后單價為7295元/平方米,折后總購房款為588217元。
王先生與南國威尼斯城開發商簽訂的認購書。南海網首席記者 姜飛 攝
“我們簽合同后不久房價大漲,到了約定的網簽時間,開發商以各種理由不履行合同。”7月3日,王先生向南海網記者反映稱,2018年2月4日,他發現開發商又將羅馬園三期21棟A606號賣給了第三人,開發商一房二賣嚴重違約。
于是,王先生選擇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將南國置業公司告上法院。
南海網記者查詢發現,南國威尼斯城五期羅馬園三期18#、21#樓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取得時間為2017年5月26日,編號為〔2017〕海房預字(0069號)。也就是說,開發商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已經以內部認購等名義變相向消費者銷售房屋。
購房者堅持通過法院維權
南海網記者了解到,南國置業公司辯稱無違約行為,不應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并認為王先生屬于政策調整被限購之列無購房資格,雙方2017年1月5日簽訂的認購書約定,原告應于2017年5月1日三日內簽訂購房合同和支付房款。但2017年4月14日,海南《關于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瓊建房(2017]96號)第一條規定:“在全省范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王先生非海南省戶籍,且在本次認購前已經購買了南國威尼斯城羅馬園25棟某房。
王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是在海南的限購政策出來之前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不應屬于限購之列。所以說,開發商的理由是借口。“當初認購這套房子時,售樓員多次向我游說,礙于情面我才買的,如果漲價之前開發商退款給我,我完全接受,因為我可以在其他地方買。”王先生說,當時他買的房子也不在限購范圍內,就是因為房價上漲,開發商反悔了才開始各種推脫。“售樓員說每平方讓我加1000塊錢就可以網簽,我拒絕了。”王先生稱,開發商在沒有獲得預售證的情況違規售房,看到房價上漲又以各種理由加價,典型的不誠信行為。
據了解,今年6月11日,海口瓊山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王先生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利息,法院認為這一訴求沒有法律依據,王先生要求開發商賠償其因房價上漲造成的損失法院同樣不予支持。
法院最后判決,海南南國置業有限公司應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定金5萬元,王先生要承擔案件部分受理費7525.56元。對一審法院判決結果不滿,王先生已經提起上訴。
“除了繼續通過法院維權之外,接下來我還要向主管部門舉報開發商早前的無證售房行為。”王先生說。
南海網公開征集購房亂象線索
王先生不愉快的購房經歷您或您身邊的親友在購房過程中有沒有遭遇過?或者經歷過什么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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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一則海口市民爬上世紀大橋跳海表達訴求的新聞引起廣泛關注。南海網記者了解到,跳海女子玄女士購房時遭到一家房地產開發商拖延,三次簽訂購房合同未果,耗時長達一年半。最終,開發商不履行起初的認購協議,還要求按照新房價簽訂合同,玄女士拒絕后反倒被開發商告上了法院。對此,海口多部門聯合對涉事企業啟動涉嫌違規銷售立案調查。
7月1日,海口一女子痛哭欲跳橋輕生表達訴求。南海網記者 陳麗娜 攝
責任編輯:吳嬋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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