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臺方案整治“三無”小區
今年7月底前“三無”小區成立業委會
2020年底前 全部實現業主付費自治管理
為進一步做好海口市住宅小區(含大廈)的綜合整治工作,推進干凈整潔、文明和諧新海口建設,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6月10日,海口市發布《海口市住宅小區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海口將用一年時間深入開展住宅小區綜合整治,整治要求“三無”小區今年7月底前成立業委會(業主自治小組)、實行業主付費自治管理的“三無”小區達到50%以上;8月底前達到60%以上;10月底前達到80%以上。
□南國都市報記者 黨朝峰
“三無”小區要成立業委會
《方案》指出,海口市住宅小區環境衛生重點整治“三無”小區臟亂差、秩序混亂和消防設施設備不全等問題,組織成立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自治小組,引導業主聘請專業物業企業或管理人員,進行小區自我管理。通過集中整治,確保住宅小區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垃圾清運及時規范,無亂堆放、無亂搭建,車輛停放有序,安保措施防控到位,消防及供水供電、電梯等共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2020年底前 實現業主付費自治管理
《方案》要求,今年7月底前,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條件不成熟的,可先成立業主自治管理小組。同時,實行“三無”小區業主付費自治管理,建立自覺交費自覺遵守管理規約機制。在2020年底前,全部“三無”小區實現業主付費自治管理。過渡期間,對暫未實行付費管理的“三無”小區,由各區政府(桂林洋開發區管委會)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實行垃圾清運及地面清潔。
拒繳水電費 將納入誠信“黑名單”
《方案》明確,對拒絕交納水電費、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業主或住戶,物業服務企業、業委會、業主自治小組或居(村)委會可向轄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引導物業服務企業等當事人依法向轄區人民法院起訴。對業主或住戶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或未執行業主大會催繳決議的,由街道辦報區政府,區政府報市發改部門依規定記入海口市民不文明誠信個人檔案。
同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整治活動中受到行政處罰的,由執法部門報市住建局依法記入不良誠信記錄。市住建局應將物業服務企業的不良誠信記錄管理與前期物業招投標工作結合起來,加強監管并形長效機制。
整改不到位 將從重處罰
《方案》強調,對整改不到位、易反彈的問題重點督查,對屢查不改、反復出現問題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及個人,由執法部門依法從重處罰,解決小區環境“臟亂差”、基本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形成政府、企業、個人共治共管的良好機制。
責任編輯:謝軍輝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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