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文明進步,人體器官捐獻事業發展也越來越受關注。在今年的兩會上, 省政協委員鄭紅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提出要加快《海南省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立法的提案建議,呼吁我省人體器官移植管理全過程各環節需要規范行為,細化程序,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需要立法機關、職能部門、服務機構依法來推進落實。
據省紅十字會提供數據顯示,我省自2012年12月產生第1例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獻器官案例以來,2013年6月獲得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批準正式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人體器官捐獻事業有了很大發展。截至2018年12月27日,全省有近1000人登記成為器官捐獻志愿者,實現大器官捐獻案例63例,共捐獻大器官168個,實現角膜捐獻39例,挽救和延續了168位患者的生命。
器官移植是挽救終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的一項最有效手段,但目前器官需求量與實際捐獻量存在巨大差距,從而導致一些問題和潛在風險存在,出現非法買賣器官行為,捐獻者和接受移植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不到位,醫療機構在人體器官移植中行為不規范等等引起的糾紛和人道救助問題,急需從立法層面得到妥善解決。
鄭紅說,近年來,人體器官捐獻是大愛大善,是崇高的義舉,惠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功德無量。同時也涉及醫學新技術,以及倫理、信仰、人權等深層次問題,社會關注度極高,亟待規范運行,只有捐受雙方、醫療機構、管理機構等各方權益依法得到保障,才能有效推進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開展。
在人體器官捐獻移植立法上,目前全國已有重慶、貴州、湖北、云南、天津等8個省市出臺出臺地方性法規。鄭紅認為,海南的人體器官捐獻移植管理也迫切需要地方立法,以保障該項工作健康穩步發展,以適應民生的需要和社會文明進步。
原標題:海南人體器官捐獻開展6年挽救和延續168名患者生命 政協委員呼吁我省加快人體器官捐獻立法
責任編輯:林芳羽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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