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出臺辦法引進教育醫療人才
人才安居補貼最高達50萬元
海南日報訊(記者張期望 通訊員王先偉)文昌市近日下發《文昌市關于加快教育醫療人才隊伍建設的暫行規定》(簡稱《規定》),重點引進6類教育醫療人才,其中享受國家級政府特殊津貼的人才等一類人才,最高可發放50萬元的安居補貼。
《規定》明確,引進人才的方式分為全職引進和柔性引進,重點引進6類教育醫療人才。
第一類
享受國家級政府特殊津貼的人才;省(部)級優秀專家以上(含省<部>級)高層次優秀人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
第二類
享受省(部)級政府特殊津貼的人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獲得博士學位的博士研究生。
第三類
地市、縣級以上(含縣市級)教育醫療領域骨干和學科帶頭人。
第四類
教育醫療領域緊缺崗位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
第五類
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院校免費師范畢業生。
第六類
其他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
《規定》明確,引進的第一、二、三、四類教育醫療領域人才,簽約工作年限滿5年的,發放安居補貼。
責任編輯:謝軍輝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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