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候鳥型”人才、拔尖人才等評選條件出爐
拔尖人才享受一次性政府津貼2萬元
海南日報海口5月15日訊(記者計思佳 鄧海寧)記者今天從海口市委組織部、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海口市已啟動2018年優秀“候鳥型”人才、拔尖人才、科技創新創業團隊選拔工作,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團隊可向所在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據了解,2018年海口優秀“候鳥型”人才評選指標不超過100個,評選出的優秀“候鳥型”人才享受一次性工作補貼5000元;海口拔尖人才選拔指標30名,評選出的拔尖人才享受一次性政府津貼2萬元,并按《海口市拔尖人才選拔管理暫行辦法》享受相應優惠待遇;科技創新創業團隊評選指標不超過10個,其中引進團隊不超過5個,培育團隊不超過5個,評選出的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按《海口市引進和培育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暫行辦法》享受相應優惠待遇。
在今天上午召開的海口市委常委(擴大)會議上,海口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審議通過后的次日,海口就組織舉辦“三角池記憶·百萬人才進海南——海口在行動”活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海口還將盡快研究出臺符合本市實際的人才引進落地政策及實施細則,通過創新人才引進體制機制,搭建人才工作站、候鳥服務站、人才孵化站、海外人才聯絡站等措施,為海南自貿區(港)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優秀“候鳥型”人才的評選條件
來海口季節性休養、生活、旅游的非海南戶籍,受聘于在海口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工作1個月以上的“候鳥”,受聘期間,工作成效顯著、社會評價較好。此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技師以上技能等級,受聘區以下企事業單位可放寬至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技師技能等級;掌握特殊技能的工匠型人才或省級以上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專門型技能人才;在各領域有較深造詣或廣泛影響力,且無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能等級的;海口市經濟社會發展所急需的其他人才。
海口拔尖人才的選拔對象
在科技創新、經營管理、專業技能和教育教學、醫療衛生、科學研究、文藝創作、體育競賽等方面達到領先水平,并為海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在職在崗的各類專家、學者、技術和技能人員。
海口科技創新創業團隊的評選條件
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發及推廣應用,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發明專利,滿足海口發展建設的現實需求;團隊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帶頭人1名,核心成員3名;團隊三分之一以上成員在國內外科研機構或省級重大項目穩定合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創新平臺,一般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專業、重點實驗室等為依托;科技創新團隊帶頭人應當具有較高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擁有國內外發明專利并曾獲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或優秀科研成果獎;主持過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作,或主持完成省級以上重點項目;自帶項目、資金的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
責任編輯:謝軍輝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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