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日報客戶端丨海南日報記者丁平 通訊員張天坤
4月7日,記者從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群眾申請出入境證件,只需持身份證。申請人辦理出入境證件時只需提交身份證或戶口簿任一原件,不再同時提交身份證、戶口薄。
本省戶籍居民持身份證可在海口就近選擇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旅游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定居簽注除外),無需再提交異地居住證明或就學就業證明。
本省戶籍居民(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持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全省出入境窗口再次申請旅游簽注的,立等可取;持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出入境接待大廳再次申請旅游簽注的,立等可取。
對于省外流動人口,可憑近一年就業社保、就學有效證明,就近在就業地或就學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護照、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定居簽注除外)。
居住證持有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以在居住地申請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定居簽注除外)。
責任編輯:鄧麗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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